成语名称:自认不讳(zirenbuhui)
成语繁体:自認不諱
成语语法:补充式成语
成语解释:讳:隐讳。直截了当地承认,一点也不回避隐瞒
成语出处:清·无名氏《六部成语·刑部》:“自认不讳。”
成语年代:近代成语
成语色彩:中性成语
成语字数:四字成语
成语结构:ABCD式成语
成语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
成语例句:清·钱彩《说岳全传》第65回:“既是岳雷,自认不讳,不必审问。”
近义词:直认不讳
而王贵之被掳,不但出自众解差口中,即盗匪亦已自认不讳。
丈夫对于妻子的谴责与陈述,自认不讳,而“第三者”也始终保持沉默,庭审中拂袖而去。
庭审中,于对起诉事实可谓“自认不讳”,承认自己出于崇拜心理,偷偷将药粉放进孙的饮料中。
其实这儿的价格要远远高于其他地方麦当劳连锁店的价格,正如店家自认不讳的“本店价格最贵”。
王梦奎似乎对“杂家”有浓厚兴趣,曾自认不讳:“我是一个以经济学为主的杂家,所做文章种类比较杂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