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无可贷:指按法律不可宽恕。
败法乱纪:败坏法令,扰乱纪律。
争权夺利:争夺权力和利益。
言文刻深:法律条文严峻刻薄。
言出法随:言:这里指法令或命令;法:法律。话一说出口,法律就跟在后面。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,如有违…
目无三尺:不把法制放在眼里。形容违法乱纪,胡作非为。三尺,指法律。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,故称。…
舞文玩法:歪曲法律条文,舞弊徇私。同“舞文弄法”。
正法直度:度:标准。严正法律,统一标准。
金科玉条:科、条:法律条文。原指完美的法律条文。后指不能更改、必须遵守的信条。
窃钩者诛,窃国者侯:偷钩的要处死,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。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。
作奸犯科:奸:坏事;科:法律条文。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。
法不容情: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
反经从权:反经:不循常规;权:权宜的办法。为顺应形势,违反常规,采取权宜变通的做法
法无二门:指法律统一,前后一致,不能随意变通。同“法出一门”。
反经合权:反经:不循常规;权:权宜的办法。为顺应形势,违反常规,采取权宜变通的做法
反经行权:经:常道;权:权宜的办法。指违反常规,采取权宜之计。
执法如山: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。
目无法纪: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。形容胡作非为,无法无天。
窃钩窃国:偷钩的要处死,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。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。
金科玉律:科:旧指法律条文;律:规章,法则。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。现比喻必须遵守、不能变更的信条。
玉律金科:律:规章,法则;科:旧指法律条文。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。现比喻必须遵守、不能变更的信条。
析律舞文:指故意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。
以利相倾:依靠钱财争权夺利,互相排挤。
明正典刑: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求荣卖国:荣:荣华富贵。出卖国家的权益,谋求个人的名利权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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